问题 | 一房二卖属于无权处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实践中,一房二卖通常情况下被视为无权处分的行为模式。在这个过程中,买受方购买的房产,应该是出卖方合法拥有或其有权进行处分的财产;如果该房产并非出卖方所有并且出卖方也没有相应的处分权利时,这种行为则被认定为无权处分的范畴。对于善意购房者来说,他们已经成功获得了房产的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资产保护原则,这样的第三方将依法享受物权请求权,这意味着他们有权对抗世界上的任何第三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