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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恶意串通怎么定性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那些对他人恶意串通的案件中,首要的条件是涉案双方当事人必须怀揣着伤害第三方的意图。这种恶意性是用来区别于善意的行为,它是在明知或者应知某种行为会对国家、集体或是第三方带来损害时,仍旧刻意执行的行为。倘若双方当事人,或者某一方当事人对此行为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毫不知情或不应知晓,那么这样的情形就不能被定义为恶意串通。在此类型的事件中,恶意串通的特点在于双方的事前蓄意勾结,主要体现为当事人有着共同的目标。这个目标可能表现为当事人的事前共识,也可能是一方对另一方或其他人暗示理解所会产生的非法效益,然后各方共同协作或合作实施这样的非法行为。
当我们在涉及房产纠纷的案件中要判断恶意串通与否时,我们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参与购买的买受人是否已经尽到了作为普通买受人应有的审慎与合理注意义务;买受人是否已经实质性的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具体的处理方式、全过程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本身的详尽性程度如何;谁是最后的买受人,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不寻常或不合理的财务往来。
若卖方在售房之初便已与第三方发生恶意串通,那么购买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判定卖方向第三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同时声明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他们与购买方事先签订的那份购房合同。如果卖方在售房并取得收益之后又和第三方恶意串通,与第三方另外签订新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未经购买人同意便把房子移交给对方使用,使得购买方无法如期获得房屋,对此情况,我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认定卖方向第三方签订的那个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无效。在这个合同无效之后,通常涉及到归还原物、折价付款补偿和赔偿等各种民事责任。除此之外,购买方还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这个恶意串通肯定会对购买方的权益造成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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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