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后打官司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发商在房地产交易中实施的"一房两卖"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其需进行赔偿。具体还款义务包括赔偿未能成功取得房产的购房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最高不超过已支付购买款项1倍的赔偿金额。依照相关法规,出卖方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约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合同失效或撤销、解除情况,买受人都有权请求返还原先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同时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另外还可向出卖方提出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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