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一定要坐牢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卖方在实现房屋“一房二售”行为时,明知自己无权占有全部购房款项却仍实施相关虚假交易,那么其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并可能因此而面临刑事处罚,即入狱服刑。然而,如果卖方仅仅是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采取了“一房二售”的策略,那么该行为应归类为民法范畴内的经济纠纷问题,其本身并不构成欺诈罪。但这种违反商业道德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将被判定构成违约,从而产生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