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怎么界定先占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规定明确指出,若房产已办理过户登记,则该项房产应归属登记的确权买受人所有;若几名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那么该房产将属于已经完成商品预告登记手续的那位买受人;若两方面都未进行,即既未实体分割产权登记也未办理预告登记手续,且无一方合法占有所争议房产,则这处房产将被认定为已事先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在以上所有情况皆不满足之时,最后,优先考虑签订买卖合同较早的买受人对所涉房产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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