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诉讼过程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纠纷案件申诉过程共需时七日,自人民法院收到申诉状之日起起算,距第七自然日即为立案审批期限。此项依据乃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即申诉必须满足如下所述四个基本要件:(一)申诉人应为与该案件具备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二)须明确宣告诉讼对象为何方当事人;(三)须提出具有实质内容的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和理由;(四)案件性质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该案由素有关联的所在地区人民法院限权审理。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的核心原则,即人民法院应确保当事人有权依法享有申诉的法定权益。对于符合以上第一百一十九条全部条件的申诉申请,法官应当予以接受并立案处理。在符合上述各项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在收到申诉状后的第七个自然日内完成立案程序,同时向申诉人发布书面通知。若申诉人对人民法院的初步批复不满,则可选择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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