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购房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中已然交付的订金是可予退还的,然而,购房方欲取回所交付之订金,须满足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情形。首先,若由于购房方自身原因无法达成预售合同的签订,此种情况下,购方便没有权利提出要求返还其所缴纳的订金。其次,对于房地产发展商而言,如果他们为追求更丰厚的经济利润,而与他人订立了预售合同;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之前,便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又或者,未向购房者披露商品房在支付订金之前已经被查封、设定抵押等事实,那么,房地产发展商有义务按照双倍比例偿还购房者所交付的订金。再者,由于双方共同无法控制或不可预见的因素,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核心条款上始终无法达到共识,再或者遭遇了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事件,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成功缔结,此时,房地产发展商理应将所收取的订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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