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商品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房产多售的维权案例时,买主有权要求解除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归还此前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该款项所生之利息,同时还能要求对方对自身因此次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作出赔偿。若卖房方为普通公民,他们有权利按照违约事实向违约方寻求违约责任承担,但其索赔仅限于索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所产生的利息,并就其因为此次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如果以上索赔途径均告失败,买家仍具备借助司法途径维护权益的权利,可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启动法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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