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购房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依据约定将购房订金交付后,如果能按约定履约,那么订金是可以退还的,或者可以用以支付购房价款;但是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出现自然要素,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问题,或是对备忘录以及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未能达到共同意见以至于无法进行签约过程,且这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责任,则该购房订金也是可以予以退还的;另外若卖方违反了其承诺,从而终止合同,那么此订金也应当足额予以退还并加倍补偿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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