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能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开发商在出售房产时存在“一房二卖”的行为,应该对由于未能获得房屋的买方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赔偿额最高不应超过已经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的一倍。具体来说,当卖方书写房地产买卖合同致使该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请求返还此前支付给卖方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要求对方给予损失赔偿;在此情况下,买方还可向卖方提出要求,让其负担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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