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合同怎么判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两份均未完全执行的合同时,我们应该坚守“率先签署”的规则原则;并且,如果一方订购者已成功获得了目标产品或服务的所有物权,那么命令性原则就要求我们必须优先考虑物权关系;当所有的购买者都没有获取到他们所选购的标的物之所有权时,我们则应该依据“先进驻”的原则进行处理;最后当一方客户已经自觉地履行了他们所签的合同义务,我们也需要采取“先行履约”的原则来进行相应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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