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银行未按时发放贷款而引发违约事件时,如若该责任源于发生违约一方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此时另一方当事人便有权请求后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若银行未能准时发放贷款并非买卖双方原因造成,且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并非买卖双方疏忽所致,而是由于银行贷款总额限制等外部压力所限,此时便不构成违约情况,卖方亦应归还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但是在此种情况下卖方无权请求额外的赔偿。贷款未能核准使得购买者无法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偿付房款,这便构成了违约行为。关于赔偿责任的范围: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赔偿金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行为产生的实际损失,其中包含已经得到补偿的部分以及合同执行中预期能够获得的收益,但以上所有损失都不应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本应预见的由于违约可能会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