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过中介买房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面临退房之需时,买方首要事项便是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明确表达其退房意向。此项通知,买方可以通过邮寄挂号信件、发送传真或填写电话等多种途径告知卖方。若退房事宜源自于卖方的过错行为,那么理应由卖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这其中便包含了贷款的利息、房屋首付存款产生的利息以及购房过程中所缴纳的各项税费等等。如果买卖合同中有相关条款规定赔偿准则,则退房赔偿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然而,若退房是由于买方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未能获得批准而引发,且合同双方在付款机制上协商无果等情况下出现的,那么卖方对此事并无任何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2、在法定时效内迅速完成各项手续。在接到买方关于退房的正式通知后,卖方有义务在十五个自然日内,将已收到的所有房款全额付还给买方,同时,卖方有责任协助买方和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所有相关合同条款。在此期间,一旦上述手续仍未得到妥善执行或文件尚未就绪签署,那么卖方有责任代买方向贷款银行按照期偿还每月所需的本金与利息。 3、卖方及时退还受害方房款。一旦买方正式向卖方提出退房的请求,卖方有责任尽快将根据合同购得的全部房产款项退还给买方,并完成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贷款银行的所有还款手续。如果一时之间无法完全履行上述职责,从收到买方正式退房通知的次日起,第十六天开始直至买方实际获得全部房款为止,卖方应每日向买方支付总房款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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