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租商铺延期交房是否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付房屋者将构成严重违反合同行为,并需要对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房地产买卖合同乃属典型的经济契约性质,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规与原则,且双方需严格依照合同内容及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如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所明示的义务或在履行过程中存在未达预定约定标准的情形,则其应当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约后果。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自行约定当乙方失约时,应当根据具体失信程度向甲方支付一定的固定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也可针对另一方面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自由协商一致计算切实可行的损失赔偿金方案。因此,如果购房人遭遇此类纠纷,首先需要关注的便是购销合同中的关于逾期交付房屋的法律责任条款;其次,应关注在此类政策中违约金的比例是否以购房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为基准(包括银行贷款和其他分期还款等),因为同一条款下对于不同支付方式的购房人可能面临不同的赔偿措施。若上述合同中有任何约定,均应参照约定执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的损失,双方当事人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由机构予以调高;然而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以至于远超过实际损失,那么双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由机构降低至合理水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如下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对此,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按房屋租金标准赔偿损失,如果不被接受,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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