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产权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确保公平、平等并符合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应在私下场合进行深入和全面的调解与和解。若此努力未能取得预期成果,不能达成谅解,可考虑恳请第三方介入并在多方共同斡旋之下寻求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如再次经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可参照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按规定程序展开调查及处理。倘若仍无法通过反复审查和审核结果得出满意结论,则可以向当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主动积极的司法行为主张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