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产权纠纷要怎么协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双方应当依照平等互惠之原则,以私人身份进行协商,倘若无法达成协议,则可请求引入第三方参与调解并寻求妥善解决;若经协商仍然未能达成共识,便应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宜,提交给特定权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如仲裁裁决亦未能完全解决问题,双方均有权诉诸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法律诉讼与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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