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怎么赔偿二手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二手房交易中,若出现了一房二卖的情况,其赔偿标准如下: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将同一套房子再行出售予第三方,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可以主张由卖方赔偿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经济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即导致买方购买商品房的合同目的落空,买方则可行使解除协议权利,追回已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以及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且有权向卖方请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1)在商品房购销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未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方事项告知买方;(2)在商品房购销合同签订之后,卖方再次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