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需要确认权益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判定房地产一房二卖之所有权归属问题,具体可作如下总结:首先,出卖人在分别与两位具独立法律人格的买受人缔结买卖合同以后,若能够合法且成功地履行其针对后手购买者所承担的各项合同义务,同时完成房屋产权之转移登记手续,则意味着在上述合同中所约定的购得方已然实质性地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其次,当出卖方已经将房屋出售给先前的买受人,并在产权业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之后,倘若其再次以同样的房屋作为标的签订新的买卖协议,那么可以断定,此时的出卖人已经不再拥有该物业的所有权身份。再者,即便在以上两种情况下两位购买者都没有成功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卖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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