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质量问题开发商不解决咋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房屋质量问题且开发商不予妥善解决的特殊情况下,您首先应该尝试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发起申请,请求他们协助就此事进行准确的质量鉴定。若经鉴定明确证实确实存在质量缺陷,您有权要求开发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有效的整改措施。然而,若开发商并未如约进行整改或整治之后仍然未达到事先约定的质量标准,那么您不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其伸出援手予以公正处理此事件。倘若问题在此过程中依然无法得到妥善解决,这个时候您可能需要重新审视先前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甚至可能需要考虑解除这份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在所有应对措施中,一定要确保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佐证证据,例如购买房产时所签订的合同文本、权威机构所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等等,这样才能在关键时刻充分捍卫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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