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多久属于正常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交房日期比原定日期延迟了整整三个月,这属于合法范畴之内。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需要向其客户提前催告交付房屋的相关事宜。如果在购房者进行了催告之后,开发商仍未能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工作,那么购买者有权提出解除购房合同,除非双方另有其他约定。另外,倘若法律并未对此类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对此没有作任何约定的话,经过购房催告后,购买者解约的权利应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行使完毕,而购房者若是没有进行催告则有解除权产生之日起的一年时间内来决定何时行使该项权力。至于交房时间推迟如何进行赔偿,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赔偿方式:首先,赔偿金额通常会在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将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比例进行计算;其次,赔偿金额也可能基于天数为基础,按照已付款利息从合同交房日直至实际交房日进行计算和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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