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是商品房预售卖方与预购买方间订立之书面协议,就约定期间内由卖方将已建成之商品房所有权移转予买方,同时,买方需向卖方支付预定款项或者全额房款,并依照合约规定按时接收该商品房。此为买卖合同中的一种类型。在法律意义上,构成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所需具备的有效条件主要包括:确定的合同主体、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符合法定要求的合同内容及形式等。其中,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及其内容的合法性,这两点并无特别之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进行判断。然而,在涉及到合同主体资格以及合同形式合法性的问题时,商品房预售合同则具有其独特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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