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房产纠纷如何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所针对的被告方。若认定的被告是自然人,便可前往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打印户籍证明;倘若被告为法人机构,那么应当前往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打印企业基本注册资料作为证据。接下来,便是撰写民事诉讼状。在这份文书中,我们需仔细阐述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同时详细描述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为了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我们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我们便可以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相关证据,正式启动诉讼程序。在案件被受理之后,人民法院将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如若在收到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在立案之后,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将不被接受质证。在立案后,人民法院通常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当日,当事人务必准时到达现场,如原告因故迟到且无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将裁定按撤诉处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依次需要经历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提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以及宣判等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