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购房协议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所缴纳的定金是无法进行退还操作的。然而,若满足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便有机会申请退回:首先,倘若开发商在预订期内将购房人士已经预定的房源转手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以至于未能最终完成签约手续,此时便应当按照预订意向书中的相关约定,以双倍的金额作为赔偿支付给购房人士;其次,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引发了合同效力问题,那么开发商就必须归还购房人士所缴纳的定金,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者,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而这与预订意向书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从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购房人士所缴纳的定金;最后,如果预订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并未做出明确约定或表述模糊,且双方在此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该归还购房人士所缴纳的定金。然而,若开发商已经具备了商品房预售所需的法律条件,但购房人士却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购房人士便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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