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预售合同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标的各方诸如企业法人等的名称以及其注册地址;在企业法人机构的情况下,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2)所预售商品房的确切地理位置及其具体编号。(3)预售商品房的预计销售总量,其中面积大小需以平方米为单位进行计算,并需明确指出这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结果,或是按使用面积计量,亦或是其他相关公示面积所得出的数据。(4)定价方面,需要显示每平方米的价格,同时也需要注明总价。(5)关于房屋交付的方式及时间节点,包括预售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房屋实际交付的方式与时间。(6)房屋的实际用途,需要明确指出该房屋是用于居住、办公、商业运营或者其他特定用途。(7)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以及相应的时间期限。(8)对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需要明确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9)除上述条款外,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协商制定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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