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屋交付之逾期情况下,无需承担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物业管理费用的征收时间通常是在业主实际入住并接受物业服务之后,由此物业公司正式启动相关服务之后才应开始计算;对于那些虽已竣工但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而言,该类费用则需由建设单位负责缴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业主应当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所明确约定的金额及方式来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若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就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达成了协议,那么便依照双方的约定执行,而业主在此过程中仍需承担连带缴纳责任。至于那些已经竣工但尚未售出或尚未移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用同样由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