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贵港延期交房能退房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逾期交房时,倘若超过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即催告后的三个月),购买者有权选择撤销购房协议。一般的购房合约会对延期交房可退房的时间做出相应规定,该期限通常介于30日至90日之间。若超过这一期限,开发商仍未能履行交房义务,购买者便可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同时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然而,若已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因延迟交房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则合同应继续执行,在此期间,购买者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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