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笔误怎么界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笔误这一类情况是否可以被视为在表达意思时出现了失误所导致的效果意思失真,学术界尚存争论。早期观点主要是从保护表意人利益的立场出发,认为一旦出现效果意思缺失,那么就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意思表示。然而,近年来随着新的研究视角的提出,更多学者主张从维护交易安全的角度进行分析,他们认为,只要表意人的行为足以使相对方产生合理的信赖并据此作出回应,即便实际上存在效果意思的缺失,也不会影响到意思表示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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