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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有权利退购房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定金在特定的情境中是可以被退还的。当满足以下几种情形时,定金便有权被收回:(1)买方由于自身原因选择放弃购买该房屋,未与卖方签署买卖合同,或者卖方违约,未能出售该房屋,在此种情况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接纳定金的那一方若未按约定履约,则需以双倍金额返还给买方。(2)如由于无法归咎于当事人双方的外在因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卖方应将定金悉数返还给买方。(3)倘若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未能成功签约,这并非任何一方的责任,因此卖方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然而,退回定金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在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退款,但是必须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签约手续。此外,对于那些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内部认购项目,由于其本身并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定金均可被退还,无需进行繁琐的取证工作,只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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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0: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