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哪个部门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这一问题,应当由当地的建设主管机关或房地产管理部门介入处理。在我国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开发办公室,负责监管开发商的各项经营活动。对于开发商逾期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房产的情况,业主可向其发送书面催促函,并与开发商共同商定合同的最终执行期限,以敦促开发商尽快履行相关合同义务。若催促函送达后满三个月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业主有权依法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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