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乌海怎么退还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有意取消购房订金的购买协议,可尝试与出售方进行友好协商。在以下五种情况的任何一种中,您都有权利要求出售方退还您所支付的定金:首先,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您已经选定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您无法签订正式购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应该双倍返还您的定金;其次,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是因为其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就必须返还您的定金,并且赔偿您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次,如果双方只是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但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最终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全额返还您的定金;此外,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没有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清晰,导致双方在这些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订,那么开发商也应该返还您的定金;最后,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并非由于双方的过失所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例如自然灾害等,那么出售方也应该将定金如数退还给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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