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不给退房款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遭遇逾期未交付房屋并需提出相关退房事宜之时,若开发商仍坚持不肯退还购房款项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种途径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1.进行友好协商:首要之举便是尽可能地通过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往来或者邮寄书面信函等方式与该开发商展开融洽而理性的对话,明确陈述自身需求及相应事实依据;2.寻求法律援助:倘若上述协商未能取得有效成果,那么这位购房者便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起全面的诉讼,以法律手段来确保自己按照合同约定退房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追索售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损失;3.如若开发商试图置已经发生效力的裁决于不顾,抵赖上述事项的处理结果,那么这位购房者便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进一步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丝毫侵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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