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售楼部会同意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不在不可抗力因素所引发的各类原因而导致开发商无法如期竣工交付房屋时,皆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如延误时间在60天以内的,开发商需每日按总房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倘若延期超过60天,则业主可得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此时开发商须自收到解约通知之日起之60日内全额返还已交付购房资金,并且按照已付款项总额的百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同时,购房者亦可选择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条款,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将每日按总房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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