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开发商会给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前提下,若所购房尚未完成交付手续,则购房者有权发起退房请求。具体如下:首先,购房者可与开发商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解约共识;其次,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事先约定了解除条款,亦或是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已经成就,此时,购房者便可向开发商发送退房通知书,待此函告触及开发商,便可自动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程序,进而实现退房之目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不符合上述规定中的任何退房条件,一般情况下将无法实现退房愿望。倘若强行为之,甚至有可能面临违约责任追究,需承担相应支付违约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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