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如何确定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以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前提条件所签订的预售房产合同是具备有效性的;然而,若出卖方在销售过程中并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同买方达成的认购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然而倘若在起诉案件审理之前,出卖方成功获取到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认购协议有可能会被认可其有效性;此外,双方的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拥有有效的书写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同条款必须完全合法并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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