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的房子有购房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所述,在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卖方已依法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则该份合同将被视为有效合约;然而,若卖方在签署认购书时并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这份认购书是无效的,尽管在此情况下,若在诉讼立案日期之前卖方成功地获取了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认购书亦可推定为有效;此外,根据法律要求,参与签约的各方均需具备基本的书写能力,且其意思表达必须是诚实和自愿的;最为关键的是,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合法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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