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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纠纷如何起诉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处理夫妻之间就购置房屋产生争议的事宜,首要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各项相关条例的规定,尤其是其中的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文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之财产及婚姻缔结以前所拥有的财产,均可由夫妻双方加以明确约定其归属权属。若夫妇二人在购置房产过程中已进行过明确的书面契约约定,那么应依照协议内容进行处理。倘若双方没能作出任何约定或约定模糊不详,则需以实际情况为依据,综合考虑《民法典》中其它相关的法规条款,比如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细则,从而来明确房产所有权的归属权。另外,若夫妻二人无法借助沟通协商的方法解决争端,也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是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对于选择采用仲裁途径的情况下,务必关注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的相关规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第四条和第九条。根据第四条的要求,双方应当自愿达成仲裁协议;而第九条所阐述的是仲裁制度实行一裁即决,且裁决结果一经确立,相同的纷争就不能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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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22: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