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判断开发商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确保合同当事人在签署房屋销售协议时能够明确规定登记事项的时间期限。即需要在协议签署之后尽快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合同登记程序进行办理,并且及时督促开发方完成房屋的移交工作,以促进合同能够尽快且顺利的得以执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说,只要签订了合同,开发商和买受人就有了合同关系,由于合同是有效合同,合同当事人可以向违约方按约追究违约责任。如果无法交付房屋,无法实现房屋产权的转移,开发商和买受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依然存在,开发商必须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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