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怎样降低商铺纠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申请者需携带房产证复印件以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地方档案局查询相关档案。为了预防房产再次出售,购房者务必进行详尽的产权调查工作。交易中心通常保存着房屋的原始记录,包括有关房产的各项基础信息,例如土地使用情况、共有产权人等情况。如果发现在房屋产权证中的记录与其所做的调查结果并不一致,这或许意味着卖家可能已经进行了一房二售的行为。建议将房屋产权证进行提存。在买卖合同签署之后,但尚未完成过户程序之前,房屋产权证仍应由卖方持有。部分购房者在见到房屋产权证后,可能会误以为产权仍然归属于卖方,从而给对方一房二售带来便利。因此,建议购房者请求卖方将房屋产权证提存至第三方保管机构,直至正式过户完成后,再行取回。此外,还应要求在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并确保双方在确认交易前,买方已成功支付首期款项。值得一提的是,商品房一房多卖亦称为商品房多重销售,即卖方与多个买家共同签订两个及以上的买卖合同,将同一宗房产先后出售予不同的买家,进而形成多个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行为。处理这类商品房多重买卖纠纷时,关键在于对相关买卖合同效力的判断以及如何明确争议房产所有权归属的判定。在多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众多的购买者均宣称对同一标的物享有所有权,那么确定究竟哪位买家能够最终获得目标房产的所有权,便成了解决这类纠纷的一项重要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8 12: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