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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售后包租需要找哪些证据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屋暴露出明显的质量瑕疵,您有权利依据合同中的条款,宣布解除与卖家之间的购房协议,同时要求卖家按照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条款来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由于质量问题给您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由于其质量不达标而无法投入使用,或者即使房屋已经交付使用,但经过严格检测后发现依然不符合质量标准,那么作为买家,您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协议并且要求卖家进行相应程度的赔偿。同样,在第十三条中也着重强调了,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了您的日常居住生活,使得您无法安心地在此居住,那么您亦享有请求解除购房协议以及向卖家索求赔偿的权力。在房产交割之后,若发现交付使用的房屋仍存在质量问题,且该问题发生在保修期之内,则卖方有义务进行修复工作;然而若此时卖方明确表示不予修复或即便愿意修复却拖延至超过合理期限,那么买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人员或委托他人代为修复。在完成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失,理应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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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9: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