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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又被转卖了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仅是简单地感到未达到预期标准,则不能构成要求退房的主要依据。然而在期房购买过程中,以下情况可以视作合理的退房理由:(1)购房合同存在法律上的无效性;(2)房屋套型或者面积出现显著偏差,构成退房条件;(3)由于城市规划或室内设计方案发生变更,致无法实现原先购房目的,应当进行退房处理;以及(4)房屋主体结构存在严重问题或者房屋出现重大质量瑕疵,已经严重影响到日常居所的正常使用权和居住舒适度,均应据此退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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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8: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