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起诉归属是如何决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产权的权属问题,其依据则取决于特定的产权类别。对于不动产的产权而言,其归属是以相关机构所进行的登记作为实际法律效力的标准的。因此,在完成注册手续之后,无论房产登记在何人名下,相应的所有权都将归属于该人独自享有。然而,针对动产产权的界定,通常会参照“交付”这一基本原则,即对某件物品合法占有且具有实际控制能力者,即可被视为这部财产的所有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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