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业主之间纠纷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寻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相关组织机构的介入与协助。在经过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之下,这些部门有责任通过协商手段予以妥善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且涉案的争议较大,当事人还应该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并申请其提供必要的帮助以实现调解目的;在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而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必须依据既定的买卖合同条款或者达成的非正式协议,将争议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公正合理的仲裁裁决。假如上述途径皆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当事人最终还能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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