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潍坊市买房如何退房子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销售处的退房流程组织如下:首先,购房者需发送退房通知函,其可以采用挂号信件、传真或致电等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传达此意愿;其次,15个工作日内必须处理完各项手续事宜,当购房方提出退房请求后的15个自然日内,开发商有责任退还购房者已交付的所有房款,同时也要承担起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面事务;在此期间,在相关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之前,开发商须先代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付的本金及利息;此后,开发商应将房款全额退回购房者;此外,开发商也应当在接到购房者下达的退房通指后,立刻将治疗购房者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返还给购房者,并妥善处理完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事项。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则从购房者发难退房通知起的第16日开始至购房者实际收回全部购房款项之日止,开发商需要每日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典法》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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