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一房二卖的情况下,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首先,购房者有权选择申请终止相关合同,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资金以及所产生的利息,同时提出赔偿损失等方面的要求,并且可以恳求出卖方赔偿不超过已付购房款项总数一倍的款项作为补偿。其次,假设买卖房屋者属于普通民众,他们可以向履约方就违约金问题进行追诉。这一过程中,他们仅能享有返回购房资金以及利息的权利,并申索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上述诉求均未能得到满足,购房者将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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