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的责任认定是什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商品房开发商若未能按照合约规定的期限向购买者交付房屋,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如果该开发商并未遭遇诸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则属于违反合同条款,需承担起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等经济责任。在正式开始销售商品房前,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人必须签署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这份合同中会详细列出各项条款,包括商品房价款、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等重要信息。显然,当商品房开发商无法按照这个时间表提供房屋时,即构成了延迟交房的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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