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泗县买房退房条件是什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诸种情况之下,购房者有权申请退还所购房产:首先,在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其次,若开发商未按照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且延期时间超出一定范畴时,购房者同样拥有退房权利;再者,当房屋整体质量低于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或是该质量问题无法通过修缮得以恢复,甚至经过维修仍然无法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话,购房者亦享有退房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买受人亦可据此要求退房;最后,面积误差率(即实际测量房屋面积与买卖合同中所签订的房屋面积之差)超出3%这一法定绝对值门槛的情况下,购房者同样有资格提出退房申诉。另外,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就擅自更改原有的规划设计,也会被视为违约行为,进而导致买方有权利行使退房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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