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确山县有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情况下对于房地产市场上发生的“一房两卖”问题应作何种处置:1、购房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选择要求解除与开发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并同时提出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的诉求,此外还可进一步索赔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在此基础之上,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出售方承担不超过其已付款项一倍的额外赔偿责任。2、如果卖方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仅是普通自然人身份的话,那幺遭遇到此类违约行为时,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违约者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但仅能诉求追回已支付的购房款本金及其相关利息,并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自己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3、若上述请求均因种种原因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途径得到妥善解决,位于受害方来说便可选择将争议提交至当地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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