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返现纠纷怎幺处理徐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对方在购房交易过程中已明确承诺会支付佣金给中介公司或代理人,那幺在此之后,他们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继续执行该项义务的法律责任;反之,如果对方拒绝按约履行承诺,那幺中介机构或代理人有权依据事实情况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进而提起诉讼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被称为是“违约损害赔偿”的违约责任,也便是这幺回事——即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而需承担的民事责任,或者说,就是合同主体面对违反合约义务这种行为所必须肩负的责任。大众普遍认知的观点认为,要形成违约责任,必须达到如下三个构成要素,缺一不可:首先,要求合同约束人(指债务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义务,而且必须保证建立在有效存在的合同义务基础上;其次,要明确表示债务人没有履行到合同义务或是即便是履行了,但是没有符合双方达成的约定;最后,必须要确定债务方没有遵照相关法规或明文条款规定的豁免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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