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泗洪地区遇到开发商违约涨价怎幺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价格飞涨的现状,当开发商有违约之举时,首当其冲的是理所当然的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原先安排好的合同条款。如果开发商蓄意拒绝履行承诺,那幺受害方完全有权利将其实施告至当地人民法院,并诉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请求其继续照常履行合同条约。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与购房者早已签订了完全符合相关规定的购房合同,因此这份签署后生效的购房协议理应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作为权益受损的购房者,我们自豪地表示,我们完全有能力拿起法律这把利剑来捍卫自身的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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