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后我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九条的明文规定,在房屋主体结构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交付使用的情况下,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经过严格核查后发现仍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形下,购房者如有退房并索偿损失之诉求,均将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与认可。同理,依据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干扰甚至破坏了日常居住的基本需求,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协议并进行相应的索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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